部门介绍

1.贯彻执行国家、教育部和我省有关高校教学工作的各项政策、法规,根据学校定位和发展规划,建立健全教学管理制度,经审定后组织实施;

2.根据学校教育教学改革以及人才培养工作的需要,负责制订和完善人才培养方案和教学计划,负责专业设置与专业建设管理工作,提出专业建设规划,制定专业设置与调整、专业评估管理办法,并负责组织实施;

3.负责招生工作,制定招生章程,发布招生简章,做好新生录取、注册报到、学籍管理与异动管理工作;

4.负责教学改革与研究工作,负责课程建设和教学计划运行工作;组织各级各类教学质量工程及课程建设项目立项、建设和结题管理工作,负责执行教学计划,制订教学任务书,编制校历,做好课程开发、课程安排和调整工作,做好教学成果奖的评选工作;

5.负责教学基本运行管理工作,做好学生选课、考试考务、命题阅卷、成绩管理、留级预警、毕业审核、教师调停课、教材选用与征订、教室安排、学生交流、学分认定、选修、辅修以及语言文字等日常教学管理与教学服务工作;

6.负责实验、实践教学管理工作,做好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、社会实践、毕业实习等教学工作;

7.负责教风、学风建设和教学质量监控与保障工作,建立、优化与完善教学质量评价体系,负责教学管理信息系统和网络教学平台的建设与管理,做好教学督导、教师教学培训、教学业务能力考核以及各类教学信息和数据的采集、分析与统计工作;

8.完成上级部门和学校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